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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作者:教学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:2022-09-23 打印

    为规范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国际学生(以下简称“学历生”)的学籍管理,提高国际学生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学校招收和管理国际学生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第42号令)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学历生教育教学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     

    第一章 申请、注册

     

    第一条 申请条件

    1、申请者应是品德良好、愿意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、尊重中国人民风俗习惯的外籍人士。

    2、申请本科层次学习者,应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,且成绩良好。

    3、申请硕士研究生层次学习者,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且成绩良好;申请博士研究生层次学习者,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且成绩良好。

    4、申请汉语授课专业的学习者,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或以上水平。

    5、申请英语授课专业的学习者,新托福(TOEFL IBT)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,或雅思(IELTS)考试成绩6.5分以上;或在本国高考中英语成绩优秀;或通过学校组织的入学英语水平测试。

    第二条 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

    1、《山东理工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》。

    2、学历证书、成绩单原件及中、英文翻译件。

    3、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。

    4、20岁以上者需提供个人简历。

    5、报名费(具体数额以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额为准)。

    第三条 被录取的国际学生,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后,方可注册、入学。

    第四条 学籍注册是学校对学生基本信息的登记和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定,是学生学籍延续的重要程序,也是学生享受规定的权利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的前提。只有通过注册,新生方能获得学籍资格,在校生方可保留学籍资格,学生才可以参加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。

    第五条 学籍注册手续

    (一)除正在休学的学历生外,凡我校在籍的学历生,每学期开学报到后2周内均须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教学工作办公室办理学籍注册手续。

    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将不予注册:

    1、未交清费用或未办理有关手续者;

    2、无正式学籍的预科生、进修生和研究学者;

    3、其他不予注册的原因。

    (三)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,须在新学期开学后3周内办理休学手续;未注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者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
     

    第二章 课程与教学管理

     

    第六条 学历生原则上按山东理工大学相应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,到相关学院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。根据国际学生的特点,对其培养计划作如下调整:

     1、学历生免修以下课程:

 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;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理论概论;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;中国近现代史纲要;军事理论;形势与政策。

    2、汉语和中国概况作为学历生必修课程。政治理论作为学习哲学、政治学专业的国际学生的必修课。

    3、母语或国家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学历生,可免修大学英语、研究生英语课程。

    4、母语或国家官方语言为非英语的学历生,大学英语、研究生英语课程可作为选修课,由其自主选择是否修读。

    5、体育课作为选修课,由学历生自主选择是否选修。

    6、本科生总学分要求为不低于120学分(包括必修课、选修课和实践环节);每学期选课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8学分。研究生的总学分标准,按其所在学科、专业的培养计划执行。

    7、所有学历生必须在开学后1周内完成选课,并按规定递交《选课通知单》,否则取消考试资格。

     

    第三章 考勤、考试、成绩

     

    第七条 考勤

    1、学历生必须遵守学校学习纪律,按时上课。

    2、学历生必须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规定参加学习,享受中国的节假日及学校的寒暑假。学校不按国际学生派遣国的节假日放假、休假。

    3、学历生所在学院对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进行考勤,并定期进行汇总、公示。

    4、学历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须按照《国际学生请假管理办法》办理请销假手续。

    第八条 考试

    1、学历生必须参加规定课程的考试或考查。考试或考查不合格,可以申请二次考核;二次考核不合格,必须重学,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    2、学历生因病因故不能参加考试、考查者,须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提交书面缓考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二次考核。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,成绩以零分计,且不得参加二次考核,该门课程须重学,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    3、考试过程中,学历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得作弊。如有作弊行为,该门课程以零分计,给予一次重学机会;若二次作弊,取消该门课考试资格。作弊情节严重者,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。

    4、学历生所在学院应在每学期期末将国际学生考试成绩汇总,报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教学工作办公室。

    第九条 成绩

    对学历生所学课程的成绩评定,采用百分制记分,获得及格及以上成绩者,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。

     

    第四章 转学、休学、复学、退学

     

    第十条 凡要求在本校内转专业学习的学历生,须在新学期开学后30天内提交《国际学生专业变更申请书》,经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审核批准后,转入新申请的专业学习。申请转到其他高校就读者,按退学处理。

    第十一条 凡因健康或其他原因申请休学者,须提供校医院(或县级及以上医院)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,并填写《国际学生休学申请表》,经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审核同意后,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  第十二条 复学时须持《国际学生复学申请书》到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教学工作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。因病休学者应在复学前2个月将健康证明寄到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教学工作办公室,经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就读学院办理复学手续。休学到期不提出复学申请者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休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。

    第十三条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应予退学:

    1、休学累计超过3年;

    2、休学而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;

    3、未经准假离校,或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;

    4、经指定医院确诊,患有严重疾病或因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;

    5、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;

    6、本人申请退学,家长同意,经学校批准者;

    7、符合本规定其他应退学的条款。

    第十四条 退学的学生,原则上不得申请复学。

    第十五条 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被勒令退学者,学费一律不退;因其他原因退学者,按国际学生退费标准执行(凡退费者,必须交回原始收据,否则不予办理退款手续。请妥善保管各种交费单据)。

    第十六条 退学者应在离校前办好各类退学手续,包括校内的证卡手续和签证手续。

    第十七条 学校对学历生做出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,由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负责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。

     

    第五章 学制、毕业、结业与学位

     

    第十八条 本科生学制为4年,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,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。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未能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者,可以延长修业时间,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。延长期内,学生按重学学分学费标准交纳学费。

    第十九条 自其他高校转入我校、本校内转学院、专升本插班跟读的学历生,在我校继续本科阶段学习的时间应不少于2年,并按实际学习时间交纳学费。

    第二十条 学校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学历生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,选择实习、实践地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。

    第二十一条 使用外国语言学习专业的学历生,学位论文可以使用相应的外国文字撰写,论文摘要应为中文;学位论文答辩是否使用外国语言,由所在学院确定。

    第二十二条 学历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(含允许延长的学习时间)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取得规定的总学分,准予毕业,颁发毕业证书。

    第二十三条 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全部课程,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,准予结业,颁发结业证书。结业后可以在规定的弹性学习年限内回校补考、重修或补做毕业设计、论文、答辩,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,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。

    第二十四条 取得毕业资格的学历生,符合山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,授予相应学位,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。

    第二十五条 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为获得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国际学生办理电子注册。

     

    第六章 附则

     

    第二十六条 本规定未尽事宜,按《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鲁理工大政发【2013】124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  第二十七条 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负责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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