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国际学生(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学历生和进行汉语进修的语言进修生)的教学管理工作,根据教育部有关国际学生在华学习的教学管理规定,结合我校国际学生教育教学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一、 入学与注册
1、国际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教学工作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。
2、新生入学应按《录取通知书》规定的日期办理以下报到注册手续:
(1)填写《国际学生入学登记表》;
(2)交验本人护照或居留证、《录取通知书》、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登记表》(JW202表)和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;
(3)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。
3、已在我校学习一个学期以上的国际学生,应按上学期通知的注册日期返校办理开学注册手续:
(1)交验学生证、居留证;
(2)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;
(3)逾期一个月不办者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二、延长学习期限和休学、复学、转学、退学、转专业
1、延长学习期限
凡要求延长学习期限的国际学生,须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延长学习期限申请书,经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批后,报学院研究决定,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。有违反中国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现象者,不予延期。
2、休学和复学
凡因健康或其他原因申请休学者,须提供校医院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,并填写《国际学生休学申请表》,经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。
复学时须持《国际学生复学申请书》到教学工作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。因病休学者应在复学前2个月将健康证明寄到教学工作办公室,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学院办理复学手续。休学到期不提出复学申请者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休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。
3、转学
申请由山东理工大学转到其他高校就读者,按退学处理。
4、退学
凡要求退学的国际学生,须提前向教学工作办公室提出退学申请,经学院研究决定,办理离校手续。开学一个月内退学,退还一半学费;超过一个月者,不退学费。
5、转专业
凡要求在本校内转专业学习的国际学生,须在新学期开学后30天内提交《国际学生专业变更申请书》,经学院审核批准后,转入新申请的专业学习。
三、离校
国际学生毕业(结业)离校,或因休学、退学等原因离校,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国,并终止国际学生身份,不予协助办理居留许可延长手续。
四、课程学习
1、语言进修生根据汉语水平编入相应班级学习,初学者必须参加分班测试。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去其他班级听课。
2、开学后一周之内,如发现自身水平与实际分班不相符者,再次考核后,经学院同意调入相应班级。
3、学历生根据所学专业到相关院系学习。
五、课堂纪律
1、国际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,按时上课,禁止穿背心、拖鞋,上课时间禁止随意出入教室,禁止在教室内吃东西或做其他影响课堂秩序的事情。
2、国际学生请假事宜参照《国际学生请假办法》执行。
3、国际学生按学校规定的节假日休假。
六、课程考核
1、国际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参加考核,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记分方式。
(1)语言进修生课程的考核由平时成绩、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。
(2)学历生课程的考核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构成。考核成绩获得及格以上成绩为合格,可取得该门课程的成绩或学分。学历生所学课程不合格,可申请二次考核,二次考核的成绩最高计60分。二次考核不合格者,必须重学。重学费用由国际学生本人承担。
2、****者,该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入学期总评成绩,且不得参加二次考核。
3、因患病或突**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,必须及时向教学工作办公室提出缓考书面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,经教学工作办公室批准后统一安排缓考。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记分。
4、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考试。该次考试成绩记为零分。
5、学期内旷课给予相应扣分;缺课达到课程学时三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。
七、语言进修生的升级、留级、跳级、结业
语言进修生根据考试成绩决定其升级、留级、跳级及结业。
1、升级
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,可升入高一级别学习。
2、留级
一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者,留在原来的级别学习。
3、跳级
全部课程考核到95分及以上者,可申请参加跳级考试。通过考试者,可跳级学习。
4、结业
(1)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考核合格者,学院颁发结业证书。
(2)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提前结束学习者,学院不予颁发结业证书,但可出具学习证明和成绩单。
八、学历生的结业、毕业与学位
1、学历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后,学校颁发毕业证书。学制期限内未修满规定学分者,发放结业证书。
2、符合山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,授予相应学位,并颁发学位证书。
九、附则
1、本规定由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负责解释。
2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